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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nking well construction
一、沉井下沉
1、沉井各阶段的下沉系数与稳定系数应符合上海市标准《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DBJ08-11-99规定。
2、混凝土垫板的凿除或承垫木的抽除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凿除混凝土垫板宜先内后外,当有泥浆护壁套时应先外后内;并分区对称按顺序凿除,凿断线应与刃脚底边平齐,凿断的板及时清除并立即用砂或砂夹石子回填,定位支承点最后凿除,不得漏错。
(2)抽承垫木必须在第一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,抽承垫木应分区、均衡对称同步地进行,定位承垫木应最后抽除,不得漏抽,承垫木抽除后,必须随即回填砂并夯实。
3、排水下沉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排水下沉时应确保下沉过程中不危害周围建筑物、路面或地下管线,并保证终沉时的坑底稳定。
(2)当井底下有承压水头的土层时,应对隔水层厚度进行验算。
(3)当沉井有数个井孔组成,挖土时各井孔的土面高差不宜超过10m。
(4)下沉过程中,挖土方向和挖土量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进行,确保沉井均匀、对称、稳定下沉,不得产生突沉,在高压缩性土中用水力机械冲吸法下沉时更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,防止突沉。
井下沉过程中井内各种设备均应架设牢固,所有操作平台、脚手架等都不得与井墙联接。
(5)用抓斗挖土时井孔内严禁站人,应以井孔为中心划分工作面,挖土速度和方位应均衡对称。
4、不排水下沉应符合下列要求:
5、沉井下沉系数偏小时,可根据下沉速率选用泥浆润滑套,空气幕等助沉方法。
(1)采用泥浆润滑套助沉时,井外壁应做成台阶形的泥浆槽,泥浆管应竖埋于井壁内,输浆要及时,防止堵塞,泥浆槽内的液面应接近沉井基坑面,并定期检测置换。
触变泥浆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规定。
触变泥浆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
名 称 | 单 位 | 指 标 | 试验方法 |
比重 |
| 1.1~1.25 | 泥浆比重秤 |
粘度 | S | 30~40 | 500cc/700cc/漏斗法 |
含砂量 | % | <4 |
|
胶体率 | % | 100 | 量杯法 |
失水量 | Ml/30min | <14 | 失水量仪 |
泥皮厚度 | Mm | ≤3 | 失水量仪 |
静切力 | Mg/cm2 | >30 | 静切力计(10分钟) |
PH值 |
| ≥8 | PH试纸 |
(2)沉井在砂性土中下沉,可采用空气幕助沉,并验算该条件下下沉系数和变化过程。
6、根据测量资料随沉随纠,当沉井偏斜达到允许值的1/4时必须跟踪监测纠偏,在每次下沉终了前要严格控制偏斜。
7、下沉监控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沉井下沉时标高每班至少测量一次,轴线位移2~3天测一次,每次下沉稳定后应进行高差和中心位移测量。
(2)终沉时,每小时测一次,严格控制超沉,沉井封底前自沉累计量不大于100mm/8h。
二、沉井封底
1、在井点降水条件下施工的沉井,在封底前应用大石块先将刃脚下垫实,同时加强井点降水保持连续抽水,采用触变泥浆护壁下沉的沉井,当下沉到设计标高封底后立即进行置换触变泥浆工作。
2、干封底前应整理好锅底和清除浮泥,并按需设置泄水井。素混凝土封底应一次浇筑、分格、对称进行。当底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停止井点降水,沉井内部结构完成后能满足抗浮要求时方可封填泄水井。
底板应表面平整,不得有渗漏现象。
3、水下封底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井内水位不应低于设计水位,锅底应按设计尺寸整理,沉积于井底的浮泥应予清除。
(2)浇灌水下混凝土各导管的有效半径必须互相搭接,并盖满井底全部面积。
(3)导管下端应埋于混凝土中1~1.5mm,混凝土平均升高速度不小于0.25m/h。
(4)水下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从井内抽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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